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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青杰当选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2015-12-30 09:30     (点击: )

(通讯员 张强 苏芸芳)12月29日上午,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来自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法制办,我校法学院和平顶山学院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向会议发来贺信,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希望研究会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法工作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多提切合实际的对策建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速实现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章程》、《关于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我校法学院生青杰教授当选研究会会长,王东明副教授当选副会长,李亮国、苏芸芳、张强三位教师当选研究会常务理事。

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有利于我校科研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为我校的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平台;能够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的解决,为构建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建设美丽鹰城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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