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15年主席团专题会议就《河南城建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草案)》(简称办法)进行了审议,我校职称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也是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省关于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城建大学步伐的迫切需要。校人事处有关负责人说,职称制度改革是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慎重做出的决策,其产生过程充分体现了民主性和程序性。改革的核心意义在于通过职称评审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度,促进学校人才队伍的合理均衡发展,推动个人、学院、学校一体化发展,助力学校教学质量、科研实力、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实力的综合提升。此办法在指标分配上,由人员基数直接分配改为“人员基数+贡献”的分配办法;在个人业绩评价方法上,由单一业绩评价改为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等的综合评价方式;在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审上,大量吸收了一线高级职称教师参与,并进一步规范了推评程序,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辅序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这一改革突出了学校对学院发展、专技人员的发展导向。
办法出台以来,备受一线教师们的关注。能源学院胡老师结合自身对办法的理解和整理参评材料的经历说,职称评审办法重点从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及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把握,有利于那些水平高、贡献大、表现优的人才脱颖而出,推评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规程管理,减少了主观或人为干扰,推评工作程序更加规范,结果更加公正。还未参评正高级职称的法学院王老师认为,办法能引导教师更好地将个人专业发展融入到学校的发展之中,有利于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与以往相比,科研业绩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强调了科研经费的到账情况以及个人科研方向的明确性、稳定性和系统性。对于这些,王老师说,这些做法让他更加明确了努力方向,有助于引导大家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助推我校科研工作整体上层次。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会经过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对于刚刚出台的新办法,胡老师、王老师等建议评审指标不断改进,比如在实验室建设、科研经费到账额等指标上结合工科、文科实际适当区分,制订不同的标准;适当提高高级职称个人业绩中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的权重分值;评委之一丁老师建议进一步优化评分细则,避免一些指标的重复性评价,同时尽量简化评分细则,以利于操作。此外,他们还建议学校尽快出台评聘分离和内聘等相关制度,多措并举,加快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