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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市级园林单位”荣誉称号
2008-11-19 17:53 后勤管理处    (点击: )

 

    (通讯员常庆禄)11月4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双创”工作表彰暨绿化建设动员大会上,我院被命名为“市级园林单位”,在驻平的4所高校中,平顶山工学院是唯一的一家。

    院党委、院行政对“双创”工作十分重视,以创建市、省级园林单位,改善师生员工生活环境质量为目标,把校园绿化当成建设现代化高校的主要硬件之一,在已经取得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同时从资金、人力和物资上给与优先保证,大力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并明确了落实上述创建目标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得我院的绿化工作有了较高的起点和较好的工作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园林单位的创建工作。

    我院东校区曾于1997年获得市级“绿化达标庭院”,相当于市级园林单位,西校区属于新址办学,仍需从申报市级园林单位做起,待市级园林单位命名后方可申报省级园林单位。目前我院申报省级园林单位的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材料已报送到省建设厅,并已通过了省专家组的初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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