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平顶山市委《关于开展百名“鹰城巾帼楷模”评选活动》中,我院李红亚、王艳芳等两名同志事迹突出,被授予“鹰城巾帼楷模”荣誉称号。 在市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女职工及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中,我院王秀伟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被评为“平顶山市先进女职工”,并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王靖被授予“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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