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武二伟)近日,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我院重新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今年7月,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条例》施行前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重新注册,并对相关单位信息进行清理。我院作为《条例》施行前已注册单位,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重新注册和信息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我院已顺利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审核注册。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注册并获得书面形式批准其为依托单位后,方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望相关老师积极准备,并及时与科研处联系,在获取相关注册信息的同时,以便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ISIS)集中统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