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教政法〔2008〕804号)文件精神,我院被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
河南省厅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07〕856号)。我院接通知后,院党委高度重视,以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契机,迅速制订了《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广泛动员教职工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增强法制观念,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依法办事、民主决策、师生权益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经过我校积极申报、认真准备,省教育厅的认真评选,我院被授予“河南省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和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成绩斐然。2006年,我院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河南省安全校园展示活动优秀学校”,分别被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2007年,我院被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荣获“2007年度河南省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2007年度河南省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平顶山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8年3月,我院又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河南省高校、文化、科研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并荣获“河南省文明学校”称号。最近,我院在平顶山市普法依法治理责任目标检查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