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董召锋)近日,从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中获悉,我校教师韩耀飞、胡继勇、朱新锋、高成全被省教育厅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实行“对象选拔—资助培养—培养期满考核—正式认定”的培养认定机制。我校韩耀飞等四名青年教师于2013年被确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培养对象,2016年培养期满,经教育厅委托考核、组织专家组复核等程序,最终全部顺利通过考核,被正式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是省教育厅实施的一项人才培养工程,旨在加快培养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校同步实施了校级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构建了“国家—省—校”三级青年教师建设梯队。目前,我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已初具规模,结构日趋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中发挥出了应有的骨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