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馈会议现场

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正厅级巡视专员穆煜山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省委巡视办督查处处长邱建军讲话

院党委书记张惠贞作表态发言

院长王召东主持会议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6年10月1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河南城建学院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向河南城建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贞、院长王召东传达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九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指示精神,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穆煜山,副组长高建慧、陈峰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之后,穆煜山代表省委巡视组向河南城建学院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张惠贞作表态发言,王召东主持会议。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18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河南城建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借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穆煜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城建学院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突出城建大学特色,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从严管党治党不力,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和效果欠佳;党员队伍管理不严格,党费少交、代交和扣交现象普遍。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普遍;工程建设项目违规现象突出;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机关化、行政化氛围过浓;重要岗位干部长期不调整,增加了廉洁风险;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缺失,进人和临时用工随意;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穆煜山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学院党委要强化从严治党各项政策落实。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向中央看齐、向省委看齐、向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确保学院教育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和正确处理抓党的建设与推进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二是学院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要聚焦主业,积极主动地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协助学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三是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预防不廉洁问题的发生。要持之以恒、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治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此外还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选人用人的各项规定。
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指出,学院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视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张惠贞表示,这次专项巡视提出的反馈意见,准确透彻、切中要害,确实起到了“免费政治体检”的作用。学院党委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坚决抓好整改。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张惠贞代表学院党委作表态: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对巡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上来。二是以求实见效为指针,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学院党委将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整改的政治任务,加强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问题整改的责任担当,健全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三是以履行“两个责任”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严格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从严管党治党。四是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将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建立健全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努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省委第一巡视组有关成员、河南城建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学院机关各部门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列席会议。